滴滴事件最新消息新闻(如何看待乐清姑娘坐滴滴顺风车被害事件)
资讯
2023-11-21
234
1. 滴滴事件最新消息新闻,如何看待乐清姑娘坐滴滴顺风车被害事件?
谢谢邀请,首先我想说每个行业都有各种各样的事,避免不了,走路上都有可能被招牌砸到,在错误的时间碰上了,有的时候这都是命。
当然滴滴公司肯定有责任,需要加强监管,提高准入门槛,除了开除管理该方面,更该给女孩家人一个应得的补偿,給社会公众一个交代,这是一家行业标杆型企业该具备的社会责任感!
但我认为这场悲剧的责任全然推到滴滴身上也是不合理的,任何事的第一负责人首先都是自己,受害的也是自己,自身也应该加强防范意识,特别是女孩,不光是乘坐顺风车,或者是旅行都该对陌生人保持该有的警惕,防人之心不可无,有时自己注意了比警察加强十倍警力更管用也效率更高!
最后希望受到这件事的警告,大家能够提高警惕心,能够让悲剧少发生一些。当然最好的还是人人保持真善美! 毕竟.......我的愿望是世界和平......
2. 又一起滴滴平台网约车温州乐清女孩遇害事件?
社会在发展,人类在进步,用日新月异来描述它,一点也不为过,这其中出点问题并不稀奇,我们不能因噎废食,而应该引导它,完善它。在此,我僅代表我的家人和朋友们,向受害者的家属表示真切的同情和问候!
3. 滴滴乐清事件后各种滴滴的负面新闻都出来了?
肯定不会,这不是有滴滴没滴滴的事。这是滴滴态度的事。换一家公司,服务做的比滴滴好。不过我前几天注册了个滴滴快车,我特么就奇怪了,背景资料审核,什么概念?难道滴滴和公安联网了?能查背景资料?还是滴滴太强大,我们每个人对滴滴来说,都没有隐私可言?滴滴只是企业,太强大了,就有点扯淡了。
4. 常德滴滴司机遇害案最新进展?
如果嫌疑人杨某经过司法鉴定确实患有抑郁症,那他就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。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法有相关规定:
刑法第十八条 【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】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从犯罪过程看,嫌疑人杨某可能属于第三类情况,患抑郁症,但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行为控制能力:
2018年12月,他在网上购买匕首和手套,但始终没有勇气实施。2019年3月23日晚11时许,杨某淇临时起意杀人试探胆量,计划回到江南城区再实施,便在网约车平台预约了司机陈某,在等待陈某的过程中,他突然决定待行至目的地时就将司机杀害,之后再自杀。当晚11时40分,杨某淇在到达目的地前停车间隙,用匕首突然刺向陈某,致陈某脖子、胸口等多处被刺伤,随即离开。在与朋友微信联系后,杨某淇听从朋友劝告前往当地派出所自首。作案前有准备,作案后听从劝告自首,说明他并没有完全的丧失自控能力。
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轻处罚,但这并不是必须的,判决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,法官有自由裁量权,如果案件性质恶劣,从轻几乎可以忽略。
法律部分就是这样,关于抑郁症,抑郁症患者容易产生自杀自伤的心理冲动,伤人杀人的也有,但像这个案子这样,此前没有任何冲突,杀掉一个陌生人只为“练胆”的就少见了。患病很可怜,但他的这种恶劣行径不仅毁掉了一个无辜的家庭,也抛弃了自己作为人的尊严。
5. 大家如何看待滴滴打车这一平台?
对于滴滴平台,还能说什么。一次次的强奸杀人恶性事件爆发,一次次的发表声明乘客安全第一,在利益和资本中,似乎都沦落为了口号。
一、滴滴罪状有三。
先说乐清女孩遇害案件,发生在8月24日白天,女孩赵某乘坐顺风车准备去同学家参加生日会,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,女孩在途中跟亲属表达过司机专找僻静的地方开车,并给朋友发出过求救信息,随后失联。
1、但是在失联后,赵某同学向滴滴平台联系,滴滴平台没有给出明确处理意见,并拒绝透露顺风车信息,这是其一。
2、8月23日有女乘客同样搭乘这位司机的车,司机同样专找僻静之处开,女士逃脱后向滴滴平台投诉了该司机,但显然没有引起平台重视,三天都未给出处理,这是其二。
3、三个多月前空姐遇害,滴滴平台做出过整改措施,并默认用户头像仅自己可见,可是后来又恢复了双方可见,乐清女孩遇害后,又改成仅自己可见,这是其三。
试问,这样的滴滴负责任吗?这是大企业应该有的态度吗?
二、滴滴的道歉声明。
就在几个小时前,滴滴发表了道歉声明,大概内容是这样的:
对车主身份进行了审查,未发现异常;案发前一日的投诉信息未重视处理;为保护车主隐私,未向赵某同学透露车主信息;积极配合警方,及时提供了车主信息;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3倍赔偿受害人家属。
这样的声明,说实话真的不够真诚,只有推卸责任和淡化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之嫌疑。
死者家属需要平台方一个真真正正靠谱的交待。
难道对于一条鲜活的声明,只有轻描淡写的声明,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歉意和后续准备工作?这不是一家大型企业应有的态度。
三、滴滴真的重视乘客安全还是只求利益更大化。
从乐清女孩遇害的前一天,滴滴接到另一位女乘客关于该司机“多次要求其坐到前排,往偏僻地方开车,女孩下车后继续尾随一段距离”的投诉根本没有重视,甚至连调查车主都没有。
这就是滴滴平台一再说的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吗,简直荒唐,一个足够重视乘客安全的大企业,遇到这样的投诉,首先难道不是做出妥善的处理,然后报警吗,滴滴敷衍的处理态度让人后怕。
所以,我认为正是由于滴滴平台一直以来这样的态度,才导致了恶性事件一次次发生,这样的事件并不是滴滴的一个道歉声明能够解决的。
我想说的是,对于一家发展到如此大规模的企业,不应该停留在资本和利益中不可自拔,却视用户人身安全于不顾,一次次采取这种敷衍应付的态度。
缺失了信任的企业,是不可能走的踏实,走的长远的。
(文/阿冰)
6. 如何看待滴滴司机群辱骂乐清被害女孩?
很明显啊,这帮丧尽天良的辱骂者认为这件事影响了他们的财路,只能说这群人是自私缺德懦弱且智力低下。只考虑自己的财路,却不考虑此路带给别人的伤害是为自私。死者为大,且是一名善良的受害者,如此辱骂是为缺德。不敢大肆宣扬,只敢背后如阴沟老鼠开会般辱骂,是为懦弱。无论是何行业,无信不立,在此种状况下,不倒逼公司拿出方案从新取信,却背后辱骂,自堵财路,实为弱智。无德愚蠢至极,辱骂时雄风万丈,若被人肉,必垂泪道歉讨饶。真的恶心,太恶心人了。就像蛆一样,你怎么搞他,最后恶心的都是你自己,太TM恶心了。
7. 滴滴遇害案被诉最新消息?
滴滴必须承担责任,因为滴滴不光是提供平台,它还在对驾驶员实行管理,对社会公开招募驾驶员。所以出了问题就不能打法律擦边球了,因为对招募的驾驶员审核不严,对发生的紧急情况处理不当。程维柳青应该被判刑!!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删除!联系邮箱:ynstorm@foxmail.com 谢谢支持!
1. 滴滴事件最新消息新闻,如何看待乐清姑娘坐滴滴顺风车被害事件?
谢谢邀请,首先我想说每个行业都有各种各样的事,避免不了,走路上都有可能被招牌砸到,在错误的时间碰上了,有的时候这都是命。
当然滴滴公司肯定有责任,需要加强监管,提高准入门槛,除了开除管理该方面,更该给女孩家人一个应得的补偿,給社会公众一个交代,这是一家行业标杆型企业该具备的社会责任感!
但我认为这场悲剧的责任全然推到滴滴身上也是不合理的,任何事的第一负责人首先都是自己,受害的也是自己,自身也应该加强防范意识,特别是女孩,不光是乘坐顺风车,或者是旅行都该对陌生人保持该有的警惕,防人之心不可无,有时自己注意了比警察加强十倍警力更管用也效率更高!
最后希望受到这件事的警告,大家能够提高警惕心,能够让悲剧少发生一些。当然最好的还是人人保持真善美! 毕竟.......我的愿望是世界和平......
2. 又一起滴滴平台网约车温州乐清女孩遇害事件?
社会在发展,人类在进步,用日新月异来描述它,一点也不为过,这其中出点问题并不稀奇,我们不能因噎废食,而应该引导它,完善它。在此,我僅代表我的家人和朋友们,向受害者的家属表示真切的同情和问候!
3. 滴滴乐清事件后各种滴滴的负面新闻都出来了?
肯定不会,这不是有滴滴没滴滴的事。这是滴滴态度的事。换一家公司,服务做的比滴滴好。不过我前几天注册了个滴滴快车,我特么就奇怪了,背景资料审核,什么概念?难道滴滴和公安联网了?能查背景资料?还是滴滴太强大,我们每个人对滴滴来说,都没有隐私可言?滴滴只是企业,太强大了,就有点扯淡了。
4. 常德滴滴司机遇害案最新进展?
如果嫌疑人杨某经过司法鉴定确实患有抑郁症,那他就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。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法有相关规定:
刑法第十八条 【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】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从犯罪过程看,嫌疑人杨某可能属于第三类情况,患抑郁症,但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行为控制能力:
2018年12月,他在网上购买匕首和手套,但始终没有勇气实施。2019年3月23日晚11时许,杨某淇临时起意杀人试探胆量,计划回到江南城区再实施,便在网约车平台预约了司机陈某,在等待陈某的过程中,他突然决定待行至目的地时就将司机杀害,之后再自杀。当晚11时40分,杨某淇在到达目的地前停车间隙,用匕首突然刺向陈某,致陈某脖子、胸口等多处被刺伤,随即离开。在与朋友微信联系后,杨某淇听从朋友劝告前往当地派出所自首。作案前有准备,作案后听从劝告自首,说明他并没有完全的丧失自控能力。
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轻处罚,但这并不是必须的,判决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,法官有自由裁量权,如果案件性质恶劣,从轻几乎可以忽略。
法律部分就是这样,关于抑郁症,抑郁症患者容易产生自杀自伤的心理冲动,伤人杀人的也有,但像这个案子这样,此前没有任何冲突,杀掉一个陌生人只为“练胆”的就少见了。患病很可怜,但他的这种恶劣行径不仅毁掉了一个无辜的家庭,也抛弃了自己作为人的尊严。
5. 大家如何看待滴滴打车这一平台?
对于滴滴平台,还能说什么。一次次的强奸杀人恶性事件爆发,一次次的发表声明乘客安全第一,在利益和资本中,似乎都沦落为了口号。
一、滴滴罪状有三。
先说乐清女孩遇害案件,发生在8月24日白天,女孩赵某乘坐顺风车准备去同学家参加生日会,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,女孩在途中跟亲属表达过司机专找僻静的地方开车,并给朋友发出过求救信息,随后失联。
1、但是在失联后,赵某同学向滴滴平台联系,滴滴平台没有给出明确处理意见,并拒绝透露顺风车信息,这是其一。
2、8月23日有女乘客同样搭乘这位司机的车,司机同样专找僻静之处开,女士逃脱后向滴滴平台投诉了该司机,但显然没有引起平台重视,三天都未给出处理,这是其二。
3、三个多月前空姐遇害,滴滴平台做出过整改措施,并默认用户头像仅自己可见,可是后来又恢复了双方可见,乐清女孩遇害后,又改成仅自己可见,这是其三。
试问,这样的滴滴负责任吗?这是大企业应该有的态度吗?
二、滴滴的道歉声明。
就在几个小时前,滴滴发表了道歉声明,大概内容是这样的:
对车主身份进行了审查,未发现异常;案发前一日的投诉信息未重视处理;为保护车主隐私,未向赵某同学透露车主信息;积极配合警方,及时提供了车主信息;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3倍赔偿受害人家属。
这样的声明,说实话真的不够真诚,只有推卸责任和淡化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之嫌疑。
死者家属需要平台方一个真真正正靠谱的交待。
难道对于一条鲜活的声明,只有轻描淡写的声明,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歉意和后续准备工作?这不是一家大型企业应有的态度。
三、滴滴真的重视乘客安全还是只求利益更大化。
从乐清女孩遇害的前一天,滴滴接到另一位女乘客关于该司机“多次要求其坐到前排,往偏僻地方开车,女孩下车后继续尾随一段距离”的投诉根本没有重视,甚至连调查车主都没有。
这就是滴滴平台一再说的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吗,简直荒唐,一个足够重视乘客安全的大企业,遇到这样的投诉,首先难道不是做出妥善的处理,然后报警吗,滴滴敷衍的处理态度让人后怕。
所以,我认为正是由于滴滴平台一直以来这样的态度,才导致了恶性事件一次次发生,这样的事件并不是滴滴的一个道歉声明能够解决的。
我想说的是,对于一家发展到如此大规模的企业,不应该停留在资本和利益中不可自拔,却视用户人身安全于不顾,一次次采取这种敷衍应付的态度。
缺失了信任的企业,是不可能走的踏实,走的长远的。
(文/阿冰)
6. 如何看待滴滴司机群辱骂乐清被害女孩?
很明显啊,这帮丧尽天良的辱骂者认为这件事影响了他们的财路,只能说这群人是自私缺德懦弱且智力低下。只考虑自己的财路,却不考虑此路带给别人的伤害是为自私。死者为大,且是一名善良的受害者,如此辱骂是为缺德。不敢大肆宣扬,只敢背后如阴沟老鼠开会般辱骂,是为懦弱。无论是何行业,无信不立,在此种状况下,不倒逼公司拿出方案从新取信,却背后辱骂,自堵财路,实为弱智。无德愚蠢至极,辱骂时雄风万丈,若被人肉,必垂泪道歉讨饶。真的恶心,太恶心人了。就像蛆一样,你怎么搞他,最后恶心的都是你自己,太TM恶心了。
7. 滴滴遇害案被诉最新消息?
滴滴必须承担责任,因为滴滴不光是提供平台,它还在对驾驶员实行管理,对社会公开招募驾驶员。所以出了问题就不能打法律擦边球了,因为对招募的驾驶员审核不严,对发生的紧急情况处理不当。程维柳青应该被判刑!!
本站涵盖的内容、图片、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,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删除!联系邮箱:ynstorm@foxmail.com 谢谢支持!